“五心”履职 做群众信赖的法官
——记遂宁市船山区法院法官邓敏
本报记者 何立民
人物档案
邓敏,现任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业园法庭庭长,曾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承办案件荣获全省法院 “优秀庭审”,被遂宁市中级法院表彰为“司法调解工作优秀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个人”,被船山区委授予“五好干部”,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提名为省先进工作者、遂宁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候选对象。其先进事迹曾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让天平点亮司法为民的梦想,让法槌奏响公平正义的旋律”。这是邓敏的公开承诺。12年来,其承办案件19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个人办案成果在遂宁市法院创新领先,个人品行和工作业绩获得广泛认可和赞誉。
“忠心”敬业,思想纯正
邓敏起步在基层,成长在基层,收获也在基层。这种坚守,源自她一贯的“忠心”意识。她胸怀感恩敬畏之心,对党、为民、履职都忠心耿耿。她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铭记于心,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以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传播法治文化,以纯正的人格引领和带动身边的人,在同事、群众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公心”办案,屡创佳绩
民事审判俗称万家诉讼。邓敏给自己“约法三章”:第一,案件不分大小,因为件件涉及民生;第二,当事人不分贵贱,因为诉讼主体都是平等的;第三,通过司法向百姓传递温暖,因为法律无情法官有情。
邓敏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探索出了“快、活、便、省”的办案经验,创造了“三高三零”的审判佳绩。即在办案效率上突出一个“快”字,完善繁简分流制度,推行小额速裁机制,做到了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在办案技巧上突出一个“活”字,充分运用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等简便、灵活的方式;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节约司法资源;在办案效益上突出一个“省”字,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
近年来,她创下了“高结案—高调撤—高效率—零上诉—零发改—零信访”的审判佳绩。其所在的法庭先后被遂宁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十佳法庭”、被遂宁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消费纠纷专项审判先进集体”。
“热心”调解,勇于创新
慎判决,重调解,是邓敏化解矛盾纠纷的制胜法宝。她采取“QQ、微信调解”“送达调解”“邀请调解”“背靠背、面对面调解”等方式化解了大量矛盾尖锐、涉法涉诉的民商事纠纷。2013年7月,邓敏审理了一起在农村具有代表意义的赡养纠纷案,外嫁女儿不尽赡养义务的做法在当地一度盛行。虽然正值酷暑,骄阳似火,但她毅然选择以案说法,把审判法庭“开”进李大爷的病床前。庄严的国徽、神圣的法槌、几张简陋的桌椅,围成了院坝法庭。旁听群众像赶集似的将庭审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庭审中,邓敏因循利导,用乡土方言,苦口婆心地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思想疏导,三子女当场跪在老父亲面前流下了愧疚的泪水,双方当庭达成赡养协议。此次庭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近年来,她调解结案(含撤诉)675件,调撤率82.3%,成为全院公认的调解能手。
“贴心”为民,情系基层
10余年来,邓敏长期战斗在条件艰辛的基层第一线,先后在开发区法庭、桂花法庭、创新工业园法庭工作。在工作期间,她深入所辖的217个村、社进行全面走访,了解当地的社情民意。在办案过程中,她甘当平民法官,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路”。通过增设便民服务点,定期专人负责就地立案,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印制《诉讼服务指南》,方便当事人咨询,解决了“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通过公开承诺,公示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院坝法庭、假日法庭、送法下乡,优化了诉讼环境;凡遇当事人行动不便、春耕生产或案件类型较为典型的,一律到案发地巡回开庭,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
近年来,邓敏巡回审理案件552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409件,巡回审理率67.2%。
“净心”为人,恪尽职守
“决不容许在自己的法官生涯中留下污点”,这是邓敏对自己的告诫;“干净为人,清白做事”,这是邓敏对自己的要求。作为一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同学、朋友的请托是常见的事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邓敏总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守“五个严禁”,不徇私情,廉洁司法,实现了办案审判“零违纪、零举报”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