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加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
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12月23日上午,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案件量大,在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民事商事审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管辖格局更加合理;在大民事审判格局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并在全国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建设,成立了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审判理念有了新发展;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裁判标准更加明确规范,确保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大力加强民事商事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周强强调,民事商事案件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事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课题,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任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职能作用更加凸显,功能使命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能力建设更加紧迫。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高民事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要求,妥善化解经济领域各类纠纷,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要适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制统一。要准确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深入研究司法服务“十三五”规划的着力点,推动形成依法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新局面。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依法规制各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依法保障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金融创新,推动形成有序规范、激励创新、公平透明、充满活力的法治化市场竞争环境。要依法服务和保障协调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推动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参与构建完善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通过审理和执行案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依法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用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和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加强对涉及“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自贸试验区、国际知识产权案件的研判,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依法服务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要依法服务和保障共享发展,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公平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周强强调,要尊重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规律,切实坚持“六个原则”。一是依法保护产权,对产权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法人财产权、股权以及具有产权性质的权利实行全面保护,激发产权人的创意、创新积极性,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尊重契约自由,正确处理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增加社会财富。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平衡各类利益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综合运用保护权利、明确义务、落实责任等手段,引导民事商事主体自觉规范民事商事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五是倡导诚实守信,通过缔约过失、违约责任等制度运用,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处力度。六是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每一个诉讼环节充分体现诉讼权利行使和诉讼义务履行的公平性,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周强强调,面对繁重的民商事审判执行任务,各级法院民事商事审判法官要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必须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切实保障合议庭等审判组织公正、独立行使权力,并创新执行模式,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统筹社会力量,拓展司法调解范围,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和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要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专门家事审判庭,少年综合审判庭,金融、破产、环境资源等专门审判庭等法院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民事商事案件特点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
周强要求,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建设高素质审判队伍,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坚持不懈加强民事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守纪律、讲规矩,坚定法治信仰,着力提高民事商事审判能力,确保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要加强基层司法职业保障,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管理。要坚决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坚持从优待警,为法官依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副院长景汉朝,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副院长贺荣、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孙华璞,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李大进,专家学者代表王利明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姚辉、甘培忠,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政部、司法部、人社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有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前,周强会见了应邀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代表,对他们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就民事商事立法、司法和法学教育研究等问题进行了亲切交谈。沈德咏、杜万华参加会见。(罗书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