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四川省安监局了解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所有组织和岗位,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通知》指出,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所有组织和岗位,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川法制报记者 蒋京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