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勇常务副会长传达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等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围绕县级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分别从法学会性质、定位、职能职责、与其它部门工作的区别等进行了辅导与交流,帮助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达到了统一认识、相互启发、学习交流的目的。他强调,法学会就是要找准定位、靠前站位,“参与不越位”,在工作中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注重发挥法学会“会员分布广、专业优势突出、群众基础厚重”的优势,不与其它部门争资源、争职责、争地位,通过“嵌入式”参与、“接地气”服务、“常态化”运行,助推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形成、给力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养成、服务地方法治秩序建设。
吴中信副书记强调,县级法学会“三级平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做法已经得到中央、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积极推广,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充分领悟实质内容。会后,各地要立即向会长汇报今天的会议精神,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好《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绵委政发〔2017)74号)和《关于县级法学会建立“三级平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绵委政发〔2017)75号)精神的贯彻落实,完成“规定”动作,并结合实际推出特色亮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月前,在县(市、区)完成“法律诊所”建设;6月前,在人口集中、大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法律服务站”建设;根据农村实际,逐步完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会议还对市、县法学会参与省法学会专题片拍摄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对协助省法学会做好全国会议相关会务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