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琴 记者杨元禄)1月16日,记者从泸县司法局获悉,泸县已全面完成2017年法治示范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自去年12月中旬起,由泸县依法治县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及“法律八进”牵头单位组成的五个验收组,分别对17个申报创建“法治示范”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下一步,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泸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将对各创建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公示,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命名,并利用各级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法治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全民法治共享,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