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明海)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2017年9月11日起成都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以来,截至目前,已有出租汽车驾驶员241人“回炉再造”,参加出租汽车培训机构不少于24个学时(3天)的专项培训、考试。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成都市交委共出动执法人员12973余人次、执法车辆2346余台次,检查巡游出租汽车39687余台次,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案1576件。
根据成都市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八款至第十三款情形之一的,如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定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并严格考核扣分、纳入其不良行为记录,参加出租汽车培训机构不少于24个学时(3天)的专项培训、考试。同时,所属企业的经理一并参加学习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专项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