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人民公安报》以《大竹:创新“速裁机制”,向规范要公平》为题,对大竹县公安局“速裁机制”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专题报道。
近年来,大竹县公安局创新打造交通事故联调快处“升级版”,通过“速裁机制”开启交通事故调解新模式,使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办结……2017年,县局交警部门通过“速裁机制”调处交通事故600余起,占事故总数的13%,调解时间节约三分之二,缩短至平均1.5天,事故双方满意率达100%。
一是思路作先导。大竹县公安局组织与法院、保险、医院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针对交通事故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从便民利民角度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确定了“执法管理规范化、事故调解精细化、部门协作联动化、整体运行一体化”的工作思路。
二是模式与举措并行。通过实现资源共享,统一赔偿标准,适当延长“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交通事故调解实行快速裁决机制、建立交通事故处理网络确认在线平台等工作措施,对原有事故处理模式进行了优化整合和提档升级。交通事故发生后,为维护交通秩序,交警、保险等人员先期到场的,将其获取的信息资料通过微信群实现资源共享;交通事故发生地所属辖区的路面执勤交警到达现场快速提取固定证据、快速撤离现场,并向当事双方开具违法行为(责任)确认书,交由各方签字确认后,由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交警、保险等部门办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手续。交警大队进行现场勘查,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作出责任认定书,一般程序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凭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到同楼办公的交巡庭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交巡庭快速裁决,同时制作正式调解书;若达不成协议的,交巡庭将案件直接转入民事诉讼程序。
三是人文关怀备至。为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必要治疗,杜绝其因支付医疗费不及时或付不起医疗费而得不到及时救治,进而引发上访上诉,大竹县公安局主动与相关医院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保障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必要救治,畅通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的“绿色通道”。(薛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