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丹巴法 万黎)笔者昨(16)日从丹巴县法院获悉,1月11日,丹巴县法院2018年首次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对接省高院,使省高院对关押在丹巴县看守所的被告人泽某、登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远程提讯。
在整个远程视频提讯过程中,泽某、登某坐在丹巴县法院视频提讯室内,提讯法官在省高院远程视频提讯室内面对视频终端,就被告人的身份事项、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对案件定性、量刑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详细的提讯,被告人在视频提讯室内一一回答了法官的提讯问题。省高院书记员对提讯内容进行记录,提讯结束后将提讯笔录通过远程网络传到丹巴县法院,法警交由被告人核对笔录、签字确认后寄交主审法官。
丹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法院远程视频提讯,不仅用时短,而且有效地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此外,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能够自动对提讯全程录音、录像,促进了阳光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