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下午,犀浦镇锦园一期B区内燃起一团火,火从堆放的废弃材料处蔓延至停在旁边的汽车,致5辆车不同程度的受损。事后经调查发现,火情系小区内几个小孩玩火引燃堆放的杂物引起。
被火焰波及的5辆车的车主告诉记者,事件中一辆车报废,其余4辆车需要修理,目前他们核算的损失共计12万。不过调解中4名孩子的家长对各自的责任却意见并不一致,以致车主和他们的三次协商都没有结果,目前5名车主决定走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另一方面,小区物管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监控中,明火是当天下午3:29分出现的。起火前一分钟,有4个娃娃从冒烟的杂物处奔跑着出来。不过记者注意到,视频看不清楚点火的动作。小区所在锦园社区分管物业工作的曾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锦园一期B区是安置小区,物管并没有收取物业费以及停车费。尽管起火位置堆放的是未被清理的床垫、沙发等杂物,他坚持认为物管方面没有责任。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和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都表示,如果确定是哪个孩子点的火,那么这个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确定不了,那么这4个孩子的家长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消防部门的最终认定中认为,物管公司未及时清理杂物与火灾的形成有一定关联的话,物管可能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彭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