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正式成立。四川省政协副主席陈放、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就2016、2017两个年度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劳务维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北方地区各四川商会相关人员、四川各市州投资促进局负责劳务工作的同志,共60多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陈放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党委政府历来给予高度重视。司法厅与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联手将法律援助向北方地区的川籍民工延伸,是一项重要举措,为驻沈阳办事处、商会依法维护川籍民工合法权益搭建了平台。司法厅要从培训、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工作站的支持力度,使工作站充分发挥其在依法维护川籍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中的应有作用。
刘朝宽强调,法律援助作为司法制度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向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使广大社会成员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对工作站今后的工作,刘朝宽要求做到“六个结合”:一是将直接提供服务与引导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相结合;二是将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相结合;三是将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四是将法律援助服务与宣传相结合;五是将服务在辽宁的川籍民工与服务在北方片区的川籍民工相结合;六是将传统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服务方式相结合。
沈阳工作站的成立,标志着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外的第二个工作站的正式成立,也标志着沈阳办事处劳务处与省法律援助机构就北方地区(东北三省及河北、天津、内蒙古、山西)川籍民工维权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了工作平台和联系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