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在现场勘查
1月10日,记者在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1月2日晚上19时35分,曹某驾驶川MC88**轻型普通货车,从雁江区中和镇沿板永路往资阳城区方向行驶。在中和镇旺鹭食品厂外,曹某因观察不周及处置不当,将人行横道上行走的龙某某撞倒在地,致使龙某某当场死亡。
19时36分,该队直属一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与同事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置。在案发现场,民警对案件进行了初步调查:驾驶人曹某,藏族,现年27岁,阿坝州汶川县人,现为西安汇成通讯公司雇用驾驶员,因工作关系,现暂住雁江区中和镇。死者龙某某,资阳中和镇人,事发时正与家人准备回家。
经民警调查:肇事驾驶人曹某在晚饭饮酒后,欲驾车到城区。不料,车刚出中和场镇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经查: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目前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鲁灵思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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