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贡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第四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巩固、提升、改革”的总体思路,以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切实履行“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责,全面提升打防经济犯罪的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近三年来,自贡市公安机关加大对侵权假冒、传销犯罪打击力度。2017年,全市共侦破金融信贷、税收征管、侵权假冒、假币和传销犯罪案件等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案件6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移送起诉97人。其中,侦破侵权假冒案件1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移送起诉22人;侦破传销犯罪案件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移送起诉10人。通过严厉打击,三年来,自贡市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成效明显。
2017年9月,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区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刘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侦查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为获取巨额利润,从成都购回假冒的五粮液、茅台、五粮春、泸州老窖等酒类产品,并冒充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公司销售人员身份,使用伪造的工商、税务等证件,骗取零售商、终端消费者信任,在自贡市沿滩区、贡井区等多地将假冒伪劣的白酒出售,出售假酒金额共计1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于2017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9月29日经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7年4月,荣县公安局经侦部门侦破自贡市“黄金EGC虚拟货币”传销案。侦查发现,2016年至2017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罗某为获取“人头费”,向他人推销“黄金EGC虚拟货币”,大肆发展下线,发展人员达5层、30余人。2017年4月7日、4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罗某分别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通讯、交通、物流快速发展,经济犯罪跨区域趋势亦愈发明显,自贡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准确把握犯罪形势,对危害严重的跨区域经济犯罪,通过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在公安部经侦局组织指挥下,全国各地公安经侦力量合力打击,有效维护自贡市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3月29日,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区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非法经营案。经侦查发现,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张某良等人组成假冒伪劣香烟产销团伙,在福建建立假冒伪劣香烟生产窝点,发展全国多个代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广告,采用微信转账、银行转账收款,利用快递、物流发货的方式,以市场价1/4至1/5的价格在网上向全国31个省份销售假冒伪劣卷烟。2017年9月,案件层报省公安厅、公安部后,公安部经侦局于11月组织发起全国集群战役。目前,第一波重点打击涉及5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扣押、缴获各类涉案假冒伪劣香烟3500余条,查证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2017年4月10日,富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警税联络机制”,发现富顺某纺织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经初查后,富顺县公安局于4月21日立“‘4.21’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侦查。侦查发现,以犯罪嫌疑人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赚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差价,虚假注册成立纺织公司,从多个省份多家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多个省份多家企业出售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其中差价。涉案企业遍布四川、江苏、北京、甘肃、广东、福建、浙江7个省、市,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4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380余万元。2017年6月,案件层报至公安部。9月,公安部部署对该案全国集群战役。截止目前,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800余万元。
2017年7月4日,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侦查发现,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唐某开设的4家企业,为逃避国家税款,在没有真实的购销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先后向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吉林、贵州等省的50 户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28 份,价税合计1.3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370余万元。为严厉打击上游犯罪,2017年8月,案件层报至公安部,请求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2月,公安部经侦局对该案部署全国集群战役,截止目前,该案立案侦查20余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1000余万元。
自贡公安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充分履行政法职能,服务自贡发展大局,护航经济发展;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气概,全力维护自贡市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1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行动”为契机,向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果断亮剑。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自贡市公安机关法网撒向加拿大、德国、新西兰、老挝、泰国、非洲几内亚比绍,以及我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先后抓获潜逃澳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嫌疑人李某,劝返潜逃加拿大、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刘某某归国投案,抓获潜逃东南亚国家、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香港籍嫌疑人康某某等,使涉及自贡市经济犯罪、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缉捕归案,无一漏网。自贡市公安经侦部门“猎狐行动”年年告捷,用实际行动向犯罪分子宣告了“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有效维护了自贡市经济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有效避免了自贡市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护航自贡经济发展”交上了满意答卷。期间,省公安厅专程发来贺电,对自贡警方“猎狐行动”战绩予以祝贺。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作出重要批示,对自贡警方“猎狐行动”予以充分肯定和赞扬。2017年,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猎狐行动”先进集体。
2014年至今,自贡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节点,大力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场地设在自贡市各区县人员聚集多、流动大的商业广场、住宅小区,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宣讲法律法规及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经济犯罪预防知识。四年来,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车辆150余台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册。通过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出自贡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特别是涉及民生的传销、假冒侵权犯罪的坚定决心,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意识和技能,调动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防范、打击传销、假冒侵权等经济犯罪的积极性,收到良好效果。
2015年以来,自贡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出台、实施“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制定并实施帮助辖区企业防范各类经济犯罪举措。一是帮助企业建立预警防范制度,增强防止外部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定期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经济犯罪形势,研判、发现可能在本市出现的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及时为企业通报预警防范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预判、预警、预防服务。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严防企业内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对容易在企业内部发生,并阻碍企业发展的职务侵占、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根据不同企业各自特点,通过定期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企业内部,面向企业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供有针对性的内部防范建议,预防和减少企业内部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今年,全市经侦部门共走访企业30余家,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20余个,收集到经济犯罪线索20余条,并逐一作了处理,受到企业界一致好评。
夺取打击经济犯罪的全面胜利,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警民联手,遏制犯罪。为此,自贡警方希望通过各新闻媒体继续发动社会公众,继续通过110报警电话举报经济犯罪线索,并提升自防意识,切实看好自己的钱袋子。(余在科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