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邹宇记者郭建民)2017年12月28日下午,在富顺县法院大力敦促下,富顺县板桥镇某小区158户业主集中起诉宜宾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到违约金的127户业主如期获赔购房违约金。
该158件案件系富顺县委、县政府交办,自贡市政协督办案件。2017年9月7日受案后,富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静春指派时任富顺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建忠牵头组建两个合议庭专案专办。在党委政府的支持、合议庭法官的努力下,158户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127户原告违约金,原告当场撤诉。
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民生,诉讼程序终结后,富顺县法院一直跟踪了解该系列案件履行情况。眼见约定履行期限将至,被告还未主动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支付义务,富顺县法院立即启动预案,终于让127户原告如期拿到购房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