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宜宾翠屏区森林公安局在“飓风1号”专项行动中连续查处两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据悉,日前,该局江北派出所接群众分别举报称:“在翠屏区明威镇金鱼村和宗场镇新治村有人占用林地修建房屋,怀疑未办理相关手续,望查处”。接报后,江北派出所民警立即兵分两路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在明威镇金鱼村村民赵某某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在翠屏区明威乡金鱼村光明组自家林地上修建工棚,经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023.11平方米。在宗场镇新治村,宜宾展芳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在宗场镇新治村6组蒋某某的林地内修建碎石厂。经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修建的碎石厂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720平方米。
上述两起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赵某某和宜宾展芳建材有限公司一年以内恢复林地原貌并处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刘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