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曾晶菁
一年前,有长期吸毒史和盗窃前科的年轻女子舒某被警方挡获。被逮捕后,舒某吐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大半年前,刚刚做母亲的她因没钱支付医疗费,将稚嫩的女婴遗弃在医院……
昨(28)日,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事案件。案件被申请人舒某在产下女婴4日后将其遗弃在医院,后因盗窃罪、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舒某入狱后,因无法查明女婴亲生父亲是谁,舒某父母明确表示不抚养外孙女,法院综合考虑,撤销舒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取得女婴监护资格。
抛下女婴年轻母亲盗窃入狱
2016年2月25日,警方接到成都某医院报警,一名产妇在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的情况下逃离医院,将4日前生下的女婴遗弃在医院。在寻找该名产妇未果的情况下,女婴果果(化名)暂时由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代为照顾。
2016年10月18日,一年轻女子在一家宾馆鬼鬼祟祟地偷东西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宾馆报案后,警方当场将其挡获。经查,年轻女子名叫舒某,正是被遗弃的女婴果果的母亲。据舒某交代,自2008年以来,她长期无业,为供自己挥霍和吸食毒品,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盗窃金额达4万余元。
2017年5月23日,新都区法院以舒某犯盗窃罪、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舒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果果的未来却成为一道难题:舒某入狱无法行使对果果的监护权,且无法寻得果果的亲生父亲,舒某父母也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果果。
为解决果果面临的户口、教育、医疗等诸多问题,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向新都区法院提出诉求,申请撤销舒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为果果的监护人。与此同时,此前办理舒某盗窃、遗弃一案的新都区检察院也向新都区民政局递交了一份检察建议,请求考虑舒某正在服刑而无法抚养孩子果果的现状下,撤销舒某的监护人资格。
监狱开庭法院指定福利院为监护人
今年9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成都女子监狱开庭。坐在被告席上的被申请人正是舒某。考虑到这起监护权纠纷的特殊性,新都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舒某服刑所在的监狱。当天,舒某的父母并未到庭。
庭审现场,舒某一改此前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不知生父是谁的口供,称果果父亲为一名胡姓男子,并提供了该男子的联系方式。法庭尝试联系了该名男子,但对方否认了这一说法。
新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本案中,舒某产下果果4天后即将其遗弃在医院,且有长期吸毒的恶习,加之因犯盗窃罪、遗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舒某的父母明确表示不抚养果果,暂时无法查明果果的亲生父亲,舒某的其他近亲属均不宜作为果果的监护人;主动申请监护权的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为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事业单位,能够为果果今后的生活提供保障,解决果果的教育、医疗、心理疏导等一系列问题。综合以上原因,法院依法撤销舒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取得未成年人果果的监护权。
“我现在确实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我同意指定福利院为果果的监护人。”最后,舒某当庭表示同意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一切以未成年人利益为出发点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家事案件审判模式,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均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本案中,当事人果果不到两岁,法官从未成年人果果的利益出发,为争取其今后能正常生活,享受到一系列社会福利,在多方调查的基础上,依法撤销其母亲监护权,并指定新都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取得监护权。
无论是监护权的剥夺、行使或者取得,“谁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始终要遵循法律法规。同时,法官也会酌情考虑社区意见,考量监护人条件比如该案中福利院的合法资质。若未成年人的年龄较大、心智足够成熟,也会征求本人意见,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