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11月6日至7日,全省公证质量检查第七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省公协副会长、凉山州法中公证处主任刘打铁的带领下,莅临遂宁市检查指导公证质量工作。遂宁市司法局副局长秦丹、省公协遂宁办事处主任席强、遂宁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黄淼等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四川省公证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四川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评估标准》《四川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为依据,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卷宗、对照检查、逐项综合评分、现场总结等方式对遂宁市红旗公证处、国正公证处、射洪县公证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办证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查阅了2017年8月15日至10月办结的处分财产委托书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包括出具执行证书)以及2017年1月至10月办结的遗嘱公证、继承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现场监督公证。
通过检查,受检公证处均严格按照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办理了相关公证事项,落实贯彻情况较好,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逐一指正,增强了公证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了公证员的业务水平。
秦丹表示,一是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按照要求在全市范围形成统一标准;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备公证办证系统和管理系统,努力实现“足不出户,公证到家”的便民目标;三是严把质量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消除公证质量隐患,为遂宁市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