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真情援助。
2016年5月11日,当事人王某驾驶载货三轮摩托车搭乘同村王某某,途中王某某不慎从三轮摩托车上跌落受伤,经送医诊断,王某某为急性重度颅脑外伤等11处损伤,后经司法鉴定被评为二级伤残。伤者亲属在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时,王某一直怠于出面商议解决,伤者亲属多次到乡、县上访。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指派徐文平律师承办此案,经详细了解案情,多方收集证据,多次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无果。同年11月,法院四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援助律师一一驳斥了王某不予赔偿的各种借口,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一共为1001470.25元。
接到判决书后,受害人亲属激动地说道:为了讨回公道,我们吃了不少苦,感谢徐文平律师,为维护群众利益付出的辛苦。
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援助的本质要求,能为困难群众办点事实、好事,哪怕是解答一个法律咨询,都让我们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感到满满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平昌县司法局张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