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发海 曹瑞 记者 谭别林)昨(23)日,记者从万源市司法局了解到,在该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万源市成功办结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这是自《反家庭暴力法》去年3月1日施行以来,该市办结的首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据了解,家住万源市太平镇的王女士与丈夫李某结婚登记10余年来,长期遭受丈夫家暴。今年4月20日深夜,因家庭琐事,王女士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其10岁女儿报警后,警察及时前来解救。
次日,王女士来到万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援助申请。法援中心受理后,向万源市法院起诉并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万源市法院采信了王女士提交的证据,对其丈夫李某实施暴力的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王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及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王女士的裁定。通过开庭审理当庭质证辩论,法院采纳了法律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根据事实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名词解释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