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资阳6月18日讯(袁平)2013年3月9日,简阳市桃花艺术节开幕在即,贾家镇埝水村二组村民巫某(69岁)在谢某承建的游客接待中心打小工时不慎受伤致死,谢某只同意给付丧葬费,拒绝给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3月12日下午,死者巫某亲属数十人群情激愤,将贾家镇政府办公楼围了个水泄不通,声称:“政府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天必须要给个说法,不然我们就守在这儿不走了!明天就把尸体抬到桃花节开幕式上去!”,镇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贾家镇政府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也会影响简阳市第二届桃花节的顺利召开。于是立即衔接简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时成立了由贾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应急调解小组。贾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李忠涛同志受简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巫某死亡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李忠涛首先安抚了巫某家属的情绪,同时告知在场的巫某亲属处理矛盾纠纷,一定要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解决,不能采用违法的举动,更不能用情绪化的行为方式去解决,数十人在镇政府办公楼大闹是违法行为,不利于解决问题。经过援助人员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巫某家属终于同意全部撤离镇政府,也愿意接受法律援助通过非诉讼调解解决纠纷,并按承诺让死者及时入土为安。
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李忠涛作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同时积极与贾家镇人民调委会沟通。3月21日下午,在贾家镇政府二楼会议室里,由贾家司法所所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徐良同志主持调解,双方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责任人谢某愿意依法赔偿巫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6万元,对巫某家属提出的赔偿40万元的要求不能接受。李忠涛同志耐心劝导死者家属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合法、合情、合理,带着诚意提要求, 40万元的索赔要求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求谢某多为死者家属考虑,人家失去一个儿子、父亲、配偶,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希望谢某能从人文关怀方面给予同情和考虑适当提高赔偿金额,经过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办、司法所、贾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耐心细致的工作,巫某家属索赔金额从40万到25万最终降到了22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谢某一次性赔偿巫某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2万元。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临别时,巫某及其家人握着法律援助工作站李忠涛和调解员的手久久不愿分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贾家镇党委政府也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快速反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这真是“人民调解化民怨,法律援助真维权”。 |